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二、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
  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也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而此时要是离婚夫妻能够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不然起诉到法院,法官也只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等进行争取和确定,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拿到孩子抚养权,则需每个月出具一定的抚养费,但对方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或者不肯给抚养费,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抑郁症俨然已经成为现在比较多发的一种“潮流病”,因为抑郁症的患者大多不喜欢主动和其他人交流,并且多数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是如果长期和抑郁症患者的人接触的话就会发现,患有抑郁症的人,其实有的时候情绪是非常不稳定的。那么,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一、在我国抑郁症...


·国家赔偿怎么打官司才会赢?
      虽然大多数的司法机关的个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都会遵守法律的规定,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审理案件,但是也不乏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导致法院不能明辨是非,故而时常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此时,国家赔偿怎么打官司才会赢? 一、国家赔偿怎么打官司才会赢? 找到你需要赔偿的国家机...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


·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产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是多少?
      作为特大城市,近年来深圳市家庭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要通过离婚协议书将抚养权、抚养费金额及探视权等内容写清楚。当然,抚养费的支付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过高或者过低。那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2017年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具体做个了解。 一、深圳离婚抚养费标是多少?...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的问题基本规定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对方给予抚养费。两周岁以上,孩子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否则就违背了最初的目的。二、关于抚养权权限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


·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当事人就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


·一、离婚一个月抚养费8000合理吗?
      一、离婚一个月抚养费8000合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