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要稍微短一些的,但是不可能说通过减刑就让其很快出狱,毕竟我国对减刑刑期也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不然对罪犯进行刑事处罚就达不到惩处的效果。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吧。
  
  一、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二、减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实质条件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规、纪律;(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立功表现是指:
  (1)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2)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6)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分为了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但不管是哪种减刑,此时都要求罪犯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行。而对于减刑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外国关于刑拘会被批捕吗
      一、在外国关于刑拘会被批捕吗刑事拘留会被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刑事拘留的特点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


·盗窃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盗窃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产的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盗窃案可以说是十分高发的案件,具体根据盗窃金额,办案流程和所需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办案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路程。一、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二、关于非法进行节育手...


·销赃不知情怎么判刑
      如果是不知情而发生的销赃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是赃物而收购、代为销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


·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有些时候,当事人没有直接杀人,而是放任事态的恶化导致受害者失去生命,这可以称为“间接故意杀人罪”。那么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有哪些情况?在本文中将进行介绍。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打架能拘留多久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打架能拘留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一、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缓刑、拘役、管制三者之中缓刑的处罚是最轻的,拘役、管制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管制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或者是管制,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若是原本应该被判...


·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进行违法犯罪后会处以相应的刑罚,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也有着不同的判处方式。拘役适用于短期的限制犯罪者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相对其他刑罚来说处罚较轻,那么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这是指判处拘役一个月,但是不需要立刻执行,在暂缓执行的一个月内行为良好,就可以免除拘役一个月。 ...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生活当中的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不安全事件,其中,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事发生率较高的两种刑事案件。那么,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呢?他们是如何定义的呢?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吧! 一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通过刑事立法和加大刑事的量刑处罚的力度来进行保护。比如说有一些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