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它是一种无偿的强制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公司或者是企业逃税漏税的情况。那么,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法人代表、财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第一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第二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首先被抓肯定是会计。有人认为,单位犯罪时,首先应负责任的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不能一概而论。法人代表只有在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第一,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说是说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刘晓庆税案时,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抓刘晓庆?就是发现在整个偷税活动中,有一些是刘晓庆指使别人做的,有一些是刘晓庆自己做的。比如,在海外发行她的电影就是她一手运作的,由她亲自签合同,汇款账号也是刘晓庆在香港的个人账号,而且这个账号只能由她自己支配。所以说这个偷税行为是刘晓庆作为法人代表亲自做的。第二,法人代表指使别人来做。该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刘晓庆税案中,电视台播放刘晓庆的连续剧所付的款项,应做营业收入。为了偷税,会计请示她将这部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她这种行为就属于指使。第三,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刑罚时,主要是以自由刑为主,当然也有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在适用自由刑时,大部分与个人犯罪的刑罚相同,一部分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这种行为的处罚有刑事上的处罚以及行政上的处罚,其次,如果是单位犯罪的需要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商贸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立即缴纳,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注册资本认缴年限可以股东约定。二、公司注册资金认...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


·企业名誉权应如何保护?
      企业名誉权应如何保护?企业的名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名誉侵权的案件,具体的赔偿数额不好直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及立法精神,由于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赔偿数额,应该按照因为侵权行为而导致被侵权人利润的减少,比如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0人合法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0人合法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0人合法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0人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现在社会中小企业的处境还是十分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很难大规模生产发展企业。现在由于国家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融资方式也多种多样。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种方式,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册资金的风险,很多人都想知道,在投入注册资金之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将在下文之中为你详细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 ?公司的注册...


·企业买卖发票罪多少入罪?
      买卖发票罪多少入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