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在网络上看到集资诈骗的信息不少,但是可能也会看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字眼,把两者放在一起,您可能就分不清什么是集资诈骗什么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有区别的,但是区别是什么,能够说清楚的人估计不是很多了,下面本文就详细说说两者的具体区别到底在哪。
  
  一、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二、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但是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集资诈骗重点是诈骗,骗取了大量钱财,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用途不一定不正当,也不一定是诈骗。因此也要区别对待两种行为,要严格按照两者的标准进行认定。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只要违反了法律,肯定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发现有债务夫妻离婚怎么办
      发现有债务夫妻离婚怎么办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生活中,随处可见债权债务,由于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就成了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那要是对方欠债想赖账又该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关系日趋增多。那么,什...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一、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一、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一、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借条请别人写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还打印的借条,在签字上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许多人在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时候都需要进行担保,作担保的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抵押人的财产。一般是担保人都可能是抵押人的亲朋好友。那么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货款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呢?为您解答。 1、如果是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话...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走在大街上,尤其是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民间借贷的小广告,由于相对银行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的门槛相对较低,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可以即借即还等等优点,民间借贷变得越来越普及,但民间借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今天为您解读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