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工程建设比比皆是,诸如写字楼,地铁,堤坝等等。那么,这些工程建设,除了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外,更重要的是,对于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后果不可估量。那么,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及怎样预防呢,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一)主体砼梁、柱模板拼缝处漏浆,表面不平整现象
  
  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木制模板时拼缝不严,或模板多次使用后已发生翘曲变形,或模板干燥后收缩及配制的模板时所钉的钉子松动造成。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首先改变传统的模板材料,选用目前广泛使用的成品木制木模,一是减轻了配模工作量,二是大大降低的模板的拼缝率,使得模板的缝隙相对较少,同时,对于模板之间的拼缝,为了确保不漏浆,在模板的端部加设一层接头补缝用的泡沫双面胶。此种方法在近几年的工程实践中,已被广泛认同,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框架柱在层高位置出现柱头偏移歪斜,几何形状不规则的现象
  
  产生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该位置梁柱交叉,加之施工工序一般都是砼柱模板分两次安装,两次浇筑,造成柱头部位的模板刚度不够,而且不容易固定造成的。为了解决该质量通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柱头模板专门配制,增加柱头模板与砼柱的搭接长度,增加模板的固定范围;
  
  2、增加模板的刚度。在模板的四角加设角铁架,增加模板抵抗侧向砼施工时的侧向压力,减小模板变形;
  
  3、确保下部砼浇筑时上口不变形,保证柱几何尺寸,使得上部模板固定时,截面不变形。
  
  (三)砼柱表面流浆,观感不佳
  
  造成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上部柱模板安装时与下部柱砼接触不牢,缝隙过大,造成流浆,同时,砼在浇筑时洒落造成的。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在安装上部砼柱模板时,在端部的接触面上贴一层拼缝用的泡沫双面胶,将缝隙密封。对于局部的流浆,在砼浇筑完毕后,进行及时的清理。通过本措施,此类质量通病基本可以杜绝。
  
  (四)砼柱底烂根,出现蜂窝麻面,炸模等现象
  
  造成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缝处理不当,根部模板不严密,过振造成的。解决此类问题:
  
  1、在处理接头缝时要将接头位置清理干净,在浇灌砼前先要浇灌10-20cm厚的与砼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且每次砼分层振捣的厚度略小于振动器的长度,以便于振捣时,控制振捣的深度,不致过振;
  
  2、模板与底部砼相连接触的部位,粘一层泡沫双面胶,确保接触部位拼缝严密不漏浆;
  
  3、加强底部模板的刚度,增加一个固定的抱箍。
  
  (五)电渣压力焊接头轴线偏心
  
  造成此类现象主要是夹具变形,在施焊过程中上部钢筋还未稳定及钢筋变形所致。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强施工焊的过程控制,要待上部钢筋稳定后,且上部钢筋有人把持时再施焊,同时对变形夹具要进行更换,夹具夹钢筋时要夹牢,对变形的钢筋要及时纠正,剪切钢筋时,要确保剪切与轴心垂直,且剪切面要平整,规则。
  
  (六)拉墙筋不到位,特别是混凝土空心小砌块墙
  
  主要原因是拉墙筋埋设不到位,造成拉墙筋位置无法按模数置于砂浆中,起不到拉墙筋的作用。为了解决此问题,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拉墙筋埋设方法,采用砼成型后打孔埋设的办法,确保位置正确。具体的做法是:
  
  1、墙体砌筑前,先根据排砖情况及灰缝的大小,在框架柱上弹出墙体的外边沿线,再将砖的皮数标在柱上,再确定打孔的位置;
  
  2、用冲击钻打孔,孔深大于10cm,拉墙筋与柱的连接,采用结构胶(此方法在工程实践中已证明是可行的,其抗拔力达到要求)将钢筋粘于所打孔中即可。
  
  (七)砌体的灰缝不平直,灰缝不匀,观感差
  
  造成此种现象,主要是砼砌块规格不一致,施工前未进行排砖、选砖造成的。因此,在施工前必须对砖的成品质量进行控制,加强验收。所使用的砖的尺寸偏差必须控制在3mm以内,且偏差属性要一致(即或是正差,或是负差,不能正负差混合)。同时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施工,即选砖、排砖,确定灰浆的厚度砌筑,不能随手就砌,造成随意性大,质量达不到要求。
  
  (八)砌体的灰缝不饱满,出现通缝、瞎缝、假缝、透明缝
  
  主要原因是操作方法不当,质量认识不够造成的。因而在砌体施工时,首先要加强技术交底,提高认识;其次是加强工序质量的控制,施工过程中要先排砖,再砌砖,随手就砌,容易造成灰缝不匀和组砌方法达不到要求,造成假缝、瞎缝。过程控制不严就会造成灰浆不饱满,造成假缝、透明缝,造成砌体质量不合格。
  
  (九) 框架填充墙与梁柱交界处出现裂缝
  
  此类问题是框架填充墙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建筑物整体沉降不匀,墙体不能很好与地墙体连结造成的。因填充墙体不参与结构受力,加之墙体与结构构件强度差异大,因此在建筑物受力变形时,容易产生裂缝。为了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1、在墙与柱、梁交接处钉防裂钢丝网;
  
  2、砌体砌筑至梁下口时,上部的空缺部位待墙体稳定后再塞砌(一般15天后),塞砌采用与砌体强度等级相同的预制块,塞砌时,要顶牢;
  
  3、确保拉墙筋埋设可靠,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如上所述,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主要有:主体砼梁、柱模板拼缝处漏浆,表面不平整、框架柱在层高位置出现柱头偏移歪斜,几何形状不规则、砼柱表面流浆,观感不佳等,这些都需要建筑工人在工作时精益求精,保证每个细节的无误。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有关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一些资料,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如果在工伤过程中劳动者发生了意外伤害,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但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一定时效的,那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 认定工...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一旦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可能就会面临着开除公职的决定,当然这个前提就是当事人他是属于公务人员的身份,因为我们国家公务员法当中规定的是受过刑事处罚的话就不能担任公职了。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现实中,用人单位拥有对劳动者奖惩的单方权利,双方发生纠纷也是难免的。那么,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就为你做...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 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 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除了一般的商品有最低保质期以外,您是否知道国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有最低质保期的规定的。并且,理论上来说,工程完工以后,所有的分部工程其实在最低保修期内都不应该有什么质量问题的,如果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是可以要求维护和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建...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 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 用人单位未...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要对于病情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鉴定,那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


·农民工维权有哪些途径
      说到农民工维权的问题,一般都是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展开的。其实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农民工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动的,那么就应当实际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而要是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则农民工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进行维权。那到底农民工维权有哪些途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维权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