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的那天,如果劳动者有上班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离职的流程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我们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了您答案了。是有工资的,但是没有办理入职手续对您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就缺乏了有利的证据。因此,您入职的第一件事就办理入职手续,这对您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的缴纳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此,您要足够的重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即辞员工扣7天代通知金合法吗?
      即辞员工扣7天代通知金合法吗? 即辞的员工是没有代通知金的,是不存在合法的说法; 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但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且到期后离职的,无论是否给企业...


·一、职工主动离职,需要补偿吗?
      一、职工主动离职,需要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算小时加班工资是按照不低于原来工资的百分之200来进行发放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评定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它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好坏,也直接决定着一个工程的价值的多少,多以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工程质量的等级是十分看重的,但是很多人还不知道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相关内容。 一、单...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工资低于标准单位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与...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1、失业登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2、提交相关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1寸免冠照等。3、审核:由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者发放《失业证》;4、领取:审核通...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补偿,但是试用期的员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的员工本身就不一定是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 试用期员工无法主张代通知金只有用人单位按《劳...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怎么做?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二。 一、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解除劳动合...


·辞退员工员工不办理手续是否合法?
      辞退员工员工不办理手续是否合法?辞退员工员工不办理手续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呢,对于员工予以辞退的话,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辞退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或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