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养大,作为子女的应该孝顺父母。在我国法律上,也规定了子女在一定的时候需要给予父母抚养费用。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子女给父母的是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至于什么时候给赡养费,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父母何时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2、父母无劳动能力但生活并不困难时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向子女要赡养费,其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不应得到支付。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父母确属于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即使其有退休金等经济来源、生活并不困难,其也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支付赡养费一般是以父母生活困难且子女不予以照料为前提的。如果父母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身体状况良好,收入颇丰,生活并不困难,虽然子女仍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赡养的方式可以是与老人共同生活方面的精神抚慰,并非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3、“无劳动能力的”的标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赡养条件的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时,无论父母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子女都应当履行支付赡养费或精神赡养义务。曾有女儿以父亲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向父亲支付赡养费的案例,就是错误的理解了“无劳动能力的”的界定,该案中,只要该父亲有证据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论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女子都有给付赡养费的法定义务。4、赡养费的数额标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各地法院对赡养费的给付标准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给付标准,即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或者法官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确定。在这里认为:给付赡养费是为了使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老有所养,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安度晚年。按当地最低生活费水平给付赡养费不能满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于老人的健康长寿;而法官根据实际生活需要确定的主观色彩较重,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因此,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当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子女实际给付的数额应为: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其他经济收入的差额部分。另外,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协议或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但是,根据给付赡养费的目的和一般社会道德观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支付的赡养费,不足以维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超出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首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至于什么时候给赡养费,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如果您对于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婚前彩礼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
      婚前彩礼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
      我国《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与规定。而现在买房成了很多夫妻结婚前的选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如果婚前由一方付了首付,这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们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一、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是。...


·变更小孩的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时应注意一些问题。那变更小孩的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变更小孩的抚养权需要...


·一、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是具有管辖权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相关的说法自愿放弃抚养权也就被剥夺了抚养的义务,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


·彩礼的范畴有哪些?
      给付彩礼是农村的习俗,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赠与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但结婚仪式过程中给付的上车礼、下车礼以及改口费;压岁钱;一方为对方购买的衣服、手机、电动车等表达感情物品,举办结婚仪式所花费的钱财,男方去女方家购买的一些消耗品等,一般不认定为彩礼。 彩礼是当事...


·再婚后什么条件可以变更抚养权
      再婚后什么条件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孩子有很大的伤害,所以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谨慎解决,在孩子的不同阶段,都要了解孩子的正确需求,并积极给予,在父母协议离婚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抚养权分配,既要保证孩子可以健康的成长,又要避免父母发生不满情绪。以下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的解答。 ...


·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虽然是由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具体方式,但此时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离婚方式。而针对不同的方式,法律中规定了不一样的适用情形。那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