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自古以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直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主体再附属的施工方略,而管道工程的施工与周边环境自然有剪不断的厉害关系,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管道工程的施工有相当大的的影响因素,而管道工程的总体布置设计情况更是与管道工程的质量息息相关。
  一、通风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1、风管制作是整个分部工程内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要求进行采购;从风管放样、下料到风管组装成形的整个过程,要求班组精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对不合格产品坚决返工,施工员认真作好工序复检,质量检查员进行专检,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2、风管、冷冻水管保温是整个分部工程外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如果内在质量再好,保温质量再差,给人的第一观感质量就不好,那就影响整个安装工程质量。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时,一定要把从贴保温钉密度到平整度及严实度交待清楚,要求班组精心施工并作出自检记录。3、施工员对班组自检记录在工作中要随时进行复检。如采用福乐斯保温,风管(水管)与保温材料间胶水涂刷应均匀,保温接缝一定要用专用胶带粘贴牢固,防止接缝处漏水现象的发现。尤其是空调水管木垫支架与福乐斯之间一定要涂刷胶水,保证接口处严密不漏水。
  二、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
  1、管道焊接是整个分部质量的关键。首先所选焊条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与母材质量一致。2、坡口的形式及焊缝宽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每道焊缝进行编号记录并绘出焊接节点图,质检员、施工员根据焊接节点图进行抽检并形成技术资料,对不合格的焊缝坚决返工。3、丝扣管道连接在整个管道安装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也是整个管道安装的难点,首先要选用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待等级高的工人担任管道丝扣连接工作。
  三、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
  1、电气预埋:专业施工员熟悉设计施工图纸、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2、组织班组作业人员学习图纸、规范、规程及质量验评标准,对班组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3、根据设计意图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绘出预留、预埋线管图,经建设方代表及监理代表审定后,作为班组预留、预埋工作的依据;选择有经验、责任心强、技术等级高的工作担任预留、预埋工作。4、预埋用的管材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土建折模后,立即对预埋管线、盒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此而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善更是管道工程的质量保障,它运用了科学的管理模式,以质量为中心而制定的保证达到要求的系统,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是有法可依的,它的关键是在于正常运转,因为只有正常运转的工程质量质保体系,才能真正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那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建筑工...


·怎样收集劳动关系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一般会签署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还是存在着大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或者签订完合同后却交由单位保管,若日后双方出现了纠纷,许多单位就会否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怎样收集劳动关系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劳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尽可能的将双方的矛盾化解。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一、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


·未成年犯罪找工作查到到吗
      查不到。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有特别的保护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底一般不会被查询到。《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即: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准确地说应...


·劳动争议仲裁特定性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特定性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除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外,在办理失业证、社保转移时也常需要用到它。也就是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起办理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