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因为爱情选择结婚之后,对于爱情的结晶即双方的子女是具有血浓于水的感情,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归属,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答疑解惑,希望能够给您一些经验的借鉴。
  
  一、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如果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见,双方父母的经济能力等等条件来综合判别来确定。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允许男女结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因此,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那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究竟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


·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 家...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案件在判决的时候,我国公民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存在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此外,我国法律当中还规定有一些特别的案件属于一审终审的范围,所谓的一审终审,就是法院作出判决以后,是不再接受上述的,在离婚诉讼当中也有类似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


·大家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
      您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因为未成年的身心没有成长健全,做错了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进行解决的。这就是牵扯到了监护人的问题。对于监护人一般都是指可以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的人。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


·离婚后会没收对方财产吗?
      离婚后会没收对方财产吗? 离婚后不会没收对方财产。 因为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处罚,不会没收他人的财产,所以,不需要共同承担没收财产。 夫妻离婚是不用共同承担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只是个人的财产处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会被执行的,应该先分好财产,在进行没收财产。 根...


·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一、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国家赔偿时效规定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


·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今,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手续的事情层出不穷。发生这样的事情,受到伤害一方往往会要求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多分一些。最近有些昆明市民向我们求助,咨询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那么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