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限签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应该签订多久的年限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限签多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 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并没有对合同签订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它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你不妨来电询问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热心的为你解答疑惑。
  
  


·分公司能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能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


·法律规定工程保险费属于什么费用?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 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一般分为5类,每一类有自己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那么,您对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了解多少呢?其实,只要弄明白他们的概念,是很容易对他们区分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工程承发包是一种商业行为,交易双方为项...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


·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关于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就为您解答到此。 二、鉴定的程序 职工...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银行贷款利息来算,但是一般在中山违约金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一、农民的误工费如何支持赔偿?
      一、农民的误工费如何支持赔偿?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 企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