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是怎样的,等等。工程质量固然对一个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工程质量出现了事故是不可以忽视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相关的问题。
  
  一、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成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工程质量事故的级别,以造成的工程直接损失费、间接损失费和所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部位,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三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二、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
  
  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工程),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
  
  (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并抄送广河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单位;
  
  (4)若为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立即报广河项目管理处;
  
  (5)广河项目管理处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单位;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是分三种质量问题的,分别是普通、一般、重大,这三个等级。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必须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不然会将程序导致非常的复杂,这样处理起来的时间就会比较长。工程质量对于一个工程来书固然重要,施工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有可能算作工伤,如果说劳动者的工作的任务就是打开水,因此而被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认定成为工伤的,具体的步骤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


·用微信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微信签订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


·婚后个人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
      婚后个人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工厂倒闭已经司空见惯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直接卷铺盖走人还是尽可能争取合法利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又该得到哪些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别急,我们为你整理解答这些问题并给您提供相关建议。一、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以下称“甲方”) 劳动者: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


·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劳动合同到期后,代表着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告一段落,而且员工个人也可以和公司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得单方面无缘无故的就不续约的。如果不续约的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


·工伤鉴定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以工伤十级伤残为例: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