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是比较快的,很多职工的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很多人都在努力着增加客户,增加自己的收入,拼命的制作方案,但是有的时候公司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解聘职工,解聘职工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一、解聘赔偿标准
  关于解聘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1.合法解除;2.协商解除;3.违法解除关于合法解除,这个简单讲,就是存在员工不胜任或重大违纪等行为,造成的公司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无补偿关于协商解除,这个简单讲,就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协商结果进行补偿。关于这部分补偿,如果没有提前30天进行通知,则存在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根据工作年限,不够半年补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也就是所谓的N 1补偿关于违法解除,公司方负有完全的责任,需要承担违法补偿的违法后果及违法成本。一般是双倍工资补偿。
  二、解聘赔偿扣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合法解聘的话是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这是因为职工自己的原因导致解聘的,比如说职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等。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企业应该支付双倍的补偿金来对被解聘的职工以赔偿。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然后将施工的具体过程承包给包工头。而在进行工程承包时也需要包工头与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工伤认定以后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可以根据等级来赔偿。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


·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在您入职后,并不是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订试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那作为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究竟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


·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
      您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都是比较关注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需要从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那么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经济补偿中月工资标准是属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经济补偿中月工资标准是属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经济补偿金就是属于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


·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在评定工伤等级之后,社保部门会根据该等级作出赔偿。鉴定机构在对受伤员工进行鉴定之后会出具一份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是怎样的?
      您对于上海工伤鉴定都是很陌生的,有的时候即使是工伤鉴定完毕之后,战队工伤鉴定的那个结论书有可能会丢失,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