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腿骨折工伤的赔偿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国家在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这些成果都是离不开劳动人民的贡献的。有很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导致一些人身伤害,小腿骨折就是其中一种形式的工伤。这个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不免会遇到,所以应该提前了解小腿骨折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二、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2、审核: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受理:
  
  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送达: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1、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1年。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2、用人单位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即市区内市属以上企业。
  
  3、职工:必须是合法的劳动者。即男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劳动者(不含离退休人员)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工伤认定时限: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送达时限:即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单位)。
  然后就会审核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审核通过的话就会给予回复,行政部门就会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之后,就会调查取证,继续进行下边的流程,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只有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到四级的伤者职工才可以享受提前退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公司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
      公司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疫情期间可以延迟发工资,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


·劳动合同纠纷补偿金律师的收费是多少?
      劳动合同纠纷补偿金律师的收费是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


·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1、看工资结算周期来的,如果是规定月工资,那超过一个月未及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如果是日工资,没有当天结算发放也是拖欠。 2、实践中,如果资方与劳方协商,因特殊情况推迟一段时间发放工资,而事后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工资发放,不算拖欠工资。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


·劳动局工伤鉴定三根肋骨骨折是几级伤残?
      现如今,在我国因工受伤的人群中,有部分属于肋骨受伤。但往往就因为我国人民群众对工伤知识,特别是对于肋骨骨折这种重大事故的工伤鉴定知识的缺乏,导致在事故发生时您都束手无策。在某种程度体现了我国务工人民对于工伤鉴定知识的欠缺。现在我们就整理了关于劳动局工伤鉴定三根肋骨骨折是几级伤残的...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什么?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享受到的医疗期,按照实际工作年限为标准,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通常要是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相应工伤保险的话,则就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赔偿协议书范文,帮助您了解相关内容。 工伤事故赔...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各行各业的工人们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非常关心的也是合同当中的一些主体条款。因此有一部分的劳动者在和公司签订用人合同之前,自己会先行的了解一下。就比如说有一部分的机电修理厂的工人,其实就非常的关心,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