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复杂,其中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国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通常分为子工程来促进工程质量的实施。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3、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术语
  
  1、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
  
  2、一道防水设防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3、分格缝
  
  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4、满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5、空铺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6、点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7、条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8、冷粘法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9、热熔法
  
  采用火焰加热器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熔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10、自粘法
  
  采用带有自粘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11、热风焊接法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12、倒置式屋面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13、架空屋面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14、蓄水屋面
  
  在屋面防水层上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
  
  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
  
  项目屋面防水等级
  
  IV建筑物类别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一般的建筑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15年10年5年
  
  防水层项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
  
  设防要求三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二道防水设防一道防水设防一道防水设防
  
  2、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4、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7、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8、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9、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10、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3.0.10的要求。
  
  项目施工环境气温
  
  粘结保温层热沥青不低于-10℃;水泥砂浆不低于5℃
  
  沥青防水卷材不低于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贴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冷贴法不低于5℃;热风焊接法不低于-1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刚性防水层不低于5℃
  
  1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屋面工程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隔热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综上所述,我们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总则以及专业术语的问题。关于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的问题,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它的适用对象包括屋面工程各子分部的工程以及分项工程。对于这些屋面工程各子分部的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规范问题,也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工伤有哪些赔偿,工伤的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伤通俗的来讲,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五险一金中其中一项就是工伤保险,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当事人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如果符合工伤,当事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费的,就比如抚养费。那么,工伤有哪些赔偿,其中工伤的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关于这个问...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劳动者在工伤期满后,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续签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一、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第39条来进行一个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


·劳动关系的解除赔偿金到底由谁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劳动合同中每一条每一款都约束着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发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行事,否则就会承担不利的后果,譬如说,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赔偿金到底由谁来支付,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要赔偿金的行为就不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一般情况下新入职员工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


·疫情期间公司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公司发工资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控制是各方面临的共同责任。工程质量不达标就不能顺利完成验收,也就不能交付个业主正常使用。作为施工方,要承担起确保工程质量的重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


·工伤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工伤诉讼时效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