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代表的是一个家的成立、维护,但有的时候仅仅靠夫妻双方并不能维护公平。我国社会也在努力保持婚姻的稳定,一系列法律规定了婚姻的一些相关事宜。那么新婚姻法适用的相关情况又是怎样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是国家在2011年8月12日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
  二、新婚姻法的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对于实质要件,要依次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和婚姻缔结地法;而对形式要件,则在婚姻缔结地法、一方的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任选其一。此外,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我国也承认具有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双方在其本国驻华使领馆成立的婚姻为有效。但我国禁止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以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三、具体条例解释
  1、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4、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作为即将迈入婚姻的殿堂或已经结婚的人们,更应该及时清楚了解新的相关规定和适用范围,以防止自己违反法律的规定,也能及时维护自己正当的利益,维护自己家庭的稳定,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但不可避免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背叛其中一方发生婚外情。婚外情离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双方进行协商.1、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进行判断,如果法院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离,如果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就...


·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1、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总...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


·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协议离婚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省时间的离婚方式,但是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双方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等,需要起诉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


·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放开二孩政策之前,我国实施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超生了,不符合政策要求出生的孩子需要父母交纳社会抚养费,不按规定进行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进行立案。那么,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


·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探望子女?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的探望、联系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在实践中,一些夫妻在离婚之后由于双方仍然存在矛盾,使得其中一方会拒绝另一方的探望请求,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探望子女?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探望子女...


·离婚监护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监护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您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母亲...


·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是什么?
      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一、婚姻法规定强制离婚协议离婚吗?
      一、婚姻法规定强制离婚协议离婚吗? 不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已经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这里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或者是事实婚姻。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是属于自愿离婚,对于离婚这一行为是表示一致的意思,需要建立在当事人真实...


·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与希望,承载了父母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辛勤呵护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即使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因此解除了婚姻关系,孩子与父母双方仍然具有血缘和抚养关系,这是法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一般会将孩子判为一方主要抚养,另一方定时交纳一定的抚养费...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