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不过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不能同时主张,通常是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实践中,不是所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需要结合事故的情况,看职工是否需要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只有经过认定之后,才能按照交通事故工伤作出处理。而此时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租赁给他人,出于交易的安全,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租赁给他人,出于交易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进行租赁的房屋。那到底哪些房屋不能租赁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房屋不能租赁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


·车辆一年没年审,需要哪些手续。
      手续如下:1、车。2、行驶证。3、正副本齐全。4、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单(即交强险的副本),如果副本页已丢失,就带上交强险的正本,并且A4纸复印一下。5、车船税缴纳单,一般情况下这个税费与交强险同在一张单上。6、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单位的车需要公司代码证及代办人的身份...


·个人如何信用卡贷款买车?
      个人如何信用卡贷款买车? 一、适用范围 由于一般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有限,发卡银行一般要求持卡人必须提供财力证明,银行认可的财力证明包括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及购房发票,有的银行要求信用卡本身要具备10万元-20万元的透支额度,有的银行允许信用良好的持卡人单独申请信用额度分...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


·关于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
      关于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酒驾、醉驾已经构成犯罪,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警方是第一道环节,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拘留,检察院作为第二道环节,根据犯罪情节,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充足,检察院会依法对罪犯实行逮捕。(一)、醉...


·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1、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至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扣行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侦查结束之后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此时也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


·飙车犯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


·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是否会坐牢不会
      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是否会坐牢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会判刑,反之,则不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