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贩毒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而此时无论具体贩毒的种类是什么、数量多少,一旦被发现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我国对贩毒的处罚,最高可以是死刑。那实践中,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但是毒品是什么,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犯罪后认罪态度,年纪大小,初犯等都影响定罪量刑。
  
  二、贩毒有可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由此可见,情节一般没有严重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因为在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实际考虑到贩毒的毒品类型和数量,而要是贩卖鸦片一公斤以上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就是会对行为人处死刑的。而实践中,要是贩毒行为不严重的话,那也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
  
  


·非法采矿罪判几年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


·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尽管现在我国是一个发展的非常好的一个时代,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仍然有一部分违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破坏我国的法律法规,危害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其中介绍别人进行卖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1、认真分析依据认定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否必然得出死刑结论。无论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公诉书,还是审判阶段法院的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依据,无外乎是涉案证据已经证明其行为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死刑标准。这种情况下,辩护...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一、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久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五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对招摇撞骗罪4万判多久?
      招摇撞骗罪4万判多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缓刑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坐牢吗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1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组织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必须是在犯罪过程当中,因为本人抑制医院的原因所导致的犯罪活动的停止。(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


·言词证据不能定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言词证据不能定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的刑法证据制度,对于言词证据主要包括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被害人供述等,主要是与实物证据相对。您都知道证据对于被告人是否定罪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关于言词证据不能定罪的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言词证据不能定罪: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


·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