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很多工程在施工时都需要进行排水,为了保护环境,需要排出的水必须达到法定标准之后才可以排出。对于特定的工程,标准是不一样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工程实施之前提出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注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
  
  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 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分应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三章管道
  
  第一节沟槽第
  
  3.1.1条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第3.1.2条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第3.1.3条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二节平基、管座
  
  第3.2.1条平基、管座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三节安管
  
  第3.3.1条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第3.3.2条安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四节接口
  
  第3.4.1条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第3.4.2条抹带接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现象。
  
  第3.4.3条抹带接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五节顶管
  
  第3.5.1条接口必须密实、平顺、不脱落。
  
  第3.5.2条内涨圈中心应对正管缝,填料密实。
  
  第3.5.3条管内不得有泥土、石子、砂浆、砖块、木块等杂物。
  
  第3.5.4条顶管工作坑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3.5.5条顶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六节检查井
  
  第3.6.1 井壁必须相互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第3.6.2条井内流槽应平顺,踏步应安装牢固,位置准备,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
  
  第3.6.3条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第3.6.4条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七节闭水
  
  第3.7.1条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倒虹吸管、设计要求闭水的其它排水管道,必须作闭水试验。
  
  第3.7.2条排水管道闭水试验允许偏差、渗水量应符合规定。
  
  第八节回填
  
  第3.8.1条在管顶上500mm(山区3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第3.8.2条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
  
  第3.8.3条回填土的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规定。
  
  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排放。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该评定表标准只有合格与优良两大类,除此之外,都不得排放。若公民发现某施工单位的排放啊不符合标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在为他人打工的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而此时该如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就需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了。到底这个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例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是如今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并且是不可弥补的,因此严格规定的法规监督限制。那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例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


·一、孕期被辞退还有产假津贴补偿吗?
      一、孕期被辞退还有产假津贴补偿吗?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员工才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由于员工不认同用人单位的作法,往往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行为产生抵触情形,包括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不签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为了避免这个情形出现,用人单位怎样做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


·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去认定...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
      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