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及时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却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实践中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劳动关系所在的企业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属地原则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按属地原则可以直接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的,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提供上述必要的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并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1)可以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2)查阅或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其他必要的调查方式。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进行调查时,应当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保守有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实工伤认定材料过程中,可以要求企业和职工在规定时限提供补充证据。
  
  8、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工伤认定结论书形式通知企业、职工或者其它申请人。企业、职工或者其它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其家属都是有权利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单位提出申请,而不同主体在申请认定工伤的时候,规定的时间限制是不一样的。若你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有疑惑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 年 月 日 时到 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1、本文书是...


·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 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你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


·一、暑假童工招聘企业罚款标准是多少?
      一、暑假童工招聘企业罚款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


·一、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单位主要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后,其本人或亲属要求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赔偿时,往往因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好确定而得不到及时赔偿。究其原因,还...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有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