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权公证是指核实继承者享有继承死者生前财产的资格后所开具的证明,它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协议继承、法定继承,下面文章将对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具继承权公证之前,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甲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指定女儿乙一人继承房产,某公证处在确定了其他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依法定继承方式为乙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此结果与甲的遗嘱意愿相同,没有不妥之处,但就是这种法定继承方式为乙日后单独处分该房产设置了障碍,致使乙不能单独处分继承到的房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条款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二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三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以上便是网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由以上信息我们清楚的知道继承方式的多样性,当死者生前未订立遗嘱时,一般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也有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此时,被继承者的财产一般收归国有或者归属死者生前所在的组织,除此之外,对于死者生前予以诸多照顾的人可以申请继承权,但是必须提供法律规定的证明资料。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些官司,同时也可能经历到遗产继承官司,打遗产继承官司有很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来了解,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打遗产继承官司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为您解答。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1、就起诉方(原告)来说,要把握以下几点: 要明确起诉的...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一、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遗产继承时间期限是多长?
      遗产继承时间期限是多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


·代位继承要和自己的兄妹平分?
      代位继承要和自己的兄妹平分?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国家赔偿金能继承马吗?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有人对此很了解,也有一些人对国家赔偿金能继承马吗的问题抱有疑问。其实,国家赔偿金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们就结合一下本篇文章对国家赔偿金能否继承的问题做出一些解释。 一、国家赔偿金能继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一、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遗产继承份额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 一、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人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获得遗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家里的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家里的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女儿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