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生家庭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即便是现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了,仍然有些农村家庭存在超生的现象,有的家庭甚至生育三个、四个子女,这时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的,通常是人均年收入的三倍。那么超生家庭怎么交社会抚养费?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超生家庭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1、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2、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应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3、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二、没有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滞纳金是怎么收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3条规定,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应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后果?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为您介绍了怎么交社会抚养费。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计生部门会下发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后,应该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完毕后,会拿到一个缴费凭证。如果逾期缴纳,则要承担滞纳金,经过多次催收还不缴纳的,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务农的被车撞误工费的算法是怎么样的?
      务农的被车撞误工费的算法是怎么样的? 按照当地农业人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计算。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 一、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 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


·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一、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是应入了危险驾驶罪的; 别车处罚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决定 如果是高速上恶意的别车,在没有明显严重后果、情节偏弱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不妨将“使用交通工具恶意拦截、妨碍他人车辆行驶”的行为也列入其间,从而让交警在...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


·如何判定交通事故碰瓷
      如何判定交通事故碰瓷 1、第一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借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状况,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误以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为,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2、第二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本一致前提下,转让方通常会要求意向方交一定额度的股权转让意向金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股东转让涉及的金额很大,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一定要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是那些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


·新交规醉驾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交规醉驾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更是如此。大量的车辆本来就为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司机本身还不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话,稍不小心就会给您的出行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其中就包括酒驾这种行为。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上海醉驾会遭到什么处罚? 一、在上...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作为新兴出行方式,其再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对于一些没有正规驾驶证和车证的网约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往往乘客也有责任。这就给人们出行带来了忧患。许多人对于网约车出车祸赔偿的主体以及人们出行应该怎样选择合适的网约车才最合...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


·俗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中酒驾又根据血液中酒精
      俗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中酒驾又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者中的后者醉酒驾驶近年来的事故率极高,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不重视的表现,那么,醉驾会罚款多钱?我们整理了下面信息供您阅读参考。 一、酒驾的概念 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