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
  
  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认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
  
  也就是说,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这类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种原则,这五种原则是确实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这五种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该房产不能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才参考这五种原则后进行宣判。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产权已经发生了变动,所以,租客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房租继续给原来的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新产权人,《民法典》第七...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可以分期支付房租,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定金或抵押金费用,出租人并未移交于买受人,买受人与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定金或抵押金向谁主张? 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


·办理房产抵押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


·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可以退么?
      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可以退么?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不一定可以退,具体可退、不可退的情形如下:(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借名买房的常见风险
      借名买房,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合同关系。司法实践中,由于规避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特定购房优惠、隐藏真实财产、减免税收、获取贷款或基于身份关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等原因,借名买房合同纠纷较为普遍。在主体适格、意思表...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范本
      房产属于离婚财产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因此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要是双方对离婚房产协商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这样才能对自身利益进行一个保障。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该怎么写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范本 女方:____...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诉讼。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想,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那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的话,此时该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人群在不断的增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通常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详细的说明,确保问题能够顺利的解决,不产生太多的纠纷,而拆迁房存在复杂性,那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为应付限购令,您真是花样百出,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想出了先假离婚,让一方“净身出户”,拥有购房权,然后买了房之后,再复合。这个方法看似很好,但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风险和漏洞。接下来由为您仔细分析一下办假离婚证买房可能会怎么样?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目前很多地方民政部门的信息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