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人生在世,哪怕帝王再追求长生不老,也终有去世的一天。没有人的生命是永恒存在的。对于子女来说,父母终究会有离开的时候,会有无法再照顾你保护你的时候。当然,父母离开肯定会有遗产留下。那么,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出嫁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作为父母的子女,无论男女,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继承权。所谓同等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在父母死亡且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因此,出嫁女也有权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已经摒弃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出嫁女也可以获得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这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订认购书,与此同时购房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才行。而在认购书中自然又有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但此时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应该怎么来约定。那到底房屋买卖认购书中应该怎么约定定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认购书...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约定的效力: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对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上不管写了谁的名字,都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三)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的房,小两口结婚后,房子视为共同共有,离婚...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还是要先办理贷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房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定要实地查看房屋,地理...


·一、深户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一、深户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1、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2、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3、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4、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我们您都知道,在购买房屋时要经过很多程序,并不是之前所想的简单买房,比如要缴纳首付,缴纳各种房税,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所有流程走完,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在办理这些事宜之前,要做好相关准备,看好办理时间,比如,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流程有: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不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一致不分割的可以不分割,也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


·最新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承租人要是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的话,这也是可以的,但最好是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这样承租人实际承担的责任也会比较少一些。而此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转租合同的。下面,我们带来一份房屋转租合同范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新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