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法上的罪名了,可以说在您的身边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盗窃的行为,所以说为了让刑法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所以对于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条款也是在不断的进行着微调,那么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 1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70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可以说还是比较容易让人读懂的,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盗窃了超过1500元的财务的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当然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盗窃罪也做了一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从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如果发生了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情况也是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的。
  
  


·免责条款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它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才有效,那么免责...


·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集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将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通过集资,确实可以实现合作共赢,但是由于这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现象。那么,该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一、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的效力 涉非法集资...


·中国对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欠钱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一、信用卡借给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一、信用卡借给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1)直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信用卡并还清透支所用的金额及利息。 (2)证据证物: 1、银行账单或催款单 2、银行出具的存款回执 3、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如刷卡时的签名及鉴定和对方银行取现时的录像资料等。 (3)可以先...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半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债务官司。虽说这是解决纠纷比较有效的方法,但具体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的我们在此为您支招。 一、依法成立的债权才受法律保...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2023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


·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大网站成为所有信息咨询的海量库存。于是,从网上搜索的东西,私自挪为己用的现象屡屡发生,通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你刚刚在网页上看到的一张图片,转眼间大街小巷都会看到类似或者是不经修改的图片,那么,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在借鉴和传播使用之前必须要争得...


·罚没款当场收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罚没款当场收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有些违法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又对因特殊情况而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了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