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先孕违法吗 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未婚先孕犯法吗?
  
  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很肯定地告诉您未婚先孕不违法。
  
  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麻烦,想要了解结婚登记的手续、程序、材料等相关问题,可以在本站查找。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这些问题最好还是找相关的专家咨询一下。
  
  二、什么是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
  
  一般我们说的未婚同居主要讲的是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种未婚同居在现在的都市生活比较普遍。特别是外出打工者聚集的地方,双方基于各种原因会选择未婚同居在一起,互相照顾、互相帮忙,彼此温暖对方。
  
  三、未婚同居犯法吗?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形成事实婚姻的
  
  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 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当身边的人再次问到大学生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呢?便可以给他一个正确的答复。
  
  未婚同居犯法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虽然是不犯法,但是,未婚同居所缺乏的法律保障也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情,如果在未婚同居中遭受暴力行为,受害一方应该向谁去申诉?能否得到完全的法律保护?这些问题都需要根据自身的独特情况去咨询一些法律方面的专家。
  
  一般来讲,未婚先孕的行为并不犯法,此时怀孕女性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如果是未婚同居的话,则就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了。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离婚后两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形式平分婚内财产,或者超过两年后还可以通过双方写协议来平分双方婚内的财产。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夫妻需要在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之前将财产的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多种因素将孩子判决给其中一方,那么,另外一方就需要给抚养费。那么,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二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2、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离婚财产冻结具体步骤有哪些?
      时代的变迁,观念的更新,让离婚不再是一件新奇的事。离婚,就必然牵扯到夫妻双方的财产的分配问题。尤其是一些家大业大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更容易出现财产纠纷,甚至有可能出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财产的情形,这个时候,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冻结的,也就是法律上说的财产保全。那么,离...


·在我国关于起诉离婚撤诉吗?
      在我国关于起诉离婚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材料自然与协议离婚的不同,毕竟这属于两种不同方式的离婚,在材料、程序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夫妻中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材料呢?如果材料不齐全的话,就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或者最终的判决对当事人不利。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证据材料才行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自然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不然最终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会对其不利。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


·诉讼婚姻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诉讼婚姻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


·起诉离婚在哪都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就职,对于此种情形,是否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呢,也即起诉离婚在哪都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在哪都可以吗 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