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而此时自然与协议离婚的相关要求、规定不同,其中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的。那究竟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打离婚官司除了有必须要提供的材料外,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可以说这些对法院最终的判决都是有关系的,因此当事人需要事先准备好才行。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女方净身出户后要给男方抚养费吗?
      一、女方净身出户后要给男方抚养费吗?女方净身出户后是要给男方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年18岁不可以结婚的
      年18岁不可以结婚的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结婚的程序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么的得不到吗?
      如今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严重的甚至还有导致夫妻离婚的。因此,有的新婚夫妻吸取教训,在婚后不久就会选择对财产做出约定,那要是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的话,那日后夫妻离婚是否就什么都分不到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而离婚的,此时有精神赔偿吗?不少朋友在离婚时对离婚精神赔偿的问题往往会充满了各种疑问。本文就离婚精神赔偿的相关问题,为您简单分析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数额是什么。 一、什么是离婚精神赔偿? 想要解决离婚有精神赔偿的疑问,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了解...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与孩子无关,是不需要和孩子进行财产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一、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1)结婚自由权恢复。 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享有再婚自由,彼此无权干涉。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因此,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与他人结婚,只有当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以后,才有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