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通常要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房子权属的重要凭证。可能很多人比较重视房产证而忽视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也十分大。如果没有的话,应该及时办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人合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房子只有具备土地使用证,才算产权上的完整。这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子一旦被拆迁,人们可以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在买卖房屋的时候,也不能顺利实现过户。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土地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当债务人的权益应债权人没有能力支付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土地最为债务人的财产,也是可以进行拍卖的,在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


·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多少钱?
      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多少钱?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不等,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的,国家不可能无偿让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补缴出让金续期。但是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需要咨询当地国土局。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计划于正式完工的安岚高速全长达9万多公里,从安康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了安岚高速公路的修建计划以后,结合安岚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必须要经过的一些位置,所以居住在安兰高速公路规划范围内的公民肯定非常关心,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岚...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征地补偿相关规定,这是对于甘肃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一次更新。相信很多的武威市市民都很好奇2017年甘肃武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一起具体了解下吧。甘肃省武威市的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


·商铺的土地使用费多少?
      商铺的土地使用费多少? 为了表现土地的使用价值,在土地用做商用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的支付也有着相关的标准内容与规定划分。那么商铺的土地使用费多少呢?针对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说明。 商铺的土地使用费多少? 目前土...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一、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地的开发经营条件有哪些,才能确保工程稳定快速的进行。那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