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只有在休息时间内,听从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加班,也就是延长了自己的工作时间的,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此时也才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实践中,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要支付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三)法定节日加班: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二、员工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因此,在与用人单位因加班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提请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以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内是否包括有加班费。如果有加班费,公司应当提供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实务中,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也会根据案情或者依据地方规定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考勤表,因为工资的发放一般是依据考勤情况作出的,如果考勤记录中表明劳动者存在加班,而用人单位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加班无效,则应当支持劳动者的主张。虽然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就双方的地位关系来看,很多证据材料其实都是保管在用人单位手里的,因此就需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实际进行举证。如果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1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认定部门:人社局。 时间规定:单位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接下来就要办理入职手续了,单位为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比较多,涉及到单位的很多部门。为了防止出现纠纷,单位应该制定员工入职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入职办理手续。那么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员工入职规定 第一条 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正常进行,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质量。建筑工程任何一个步骤、部分的质量不合格都会影响日常的使用,还会导致事故。特别是水泥混凝土,它是大部分建筑工程都需要使用的材料。建筑地面工程质...


·儿童盈利性演出是否雇佣童工行为,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了未成年人能健康的成长,我国除了有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外,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雇佣童工。虽然国家严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16周岁以下的公民,但是有些特殊的行业是允许未成年人从事的,如文艺单位。那么儿童盈利性演出是否雇佣童工行为呢?如果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工伤鉴定大概多少钱?由谁支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通过工伤 认定与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那么,工伤鉴定大概多少钱?由谁支付?我们将在下文 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工伤鉴定...


·网赌公司员工怎么量刑
      网赌公司的员工的判刑要根据该员工在其网赌中发挥的作用大小而定,也就是其员工的量刑情节。因为该员工一般为从犯,所以会在法律所规定的判刑基础上根据作用大小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才会换另外的工作。但也有在聘期内想跳槽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


·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一、实习没有毕业证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实习没有毕业证可以随时辞职吗?实习生在参加实习时与单位签实习协议,这并不是所谓的劳动合同,只是将实习生以后在单位里面工作的基本情况,比如工资、时间等方面具体确定下来,换句话说,就是实习生跟单位两个人间就短期的实习时间内签了一个工作关系的合同。注意,既然是合同,那就是合同内容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