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公证时间要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如今的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一个社会大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不仅仅只是涉及男女双方的关系问题,背后还涵盖了财产问题,家庭问题,孩子的抚养问题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财产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我国对此专门有一个离婚财产公正的程序,对离婚财产公证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夫妻财产的分割产生很多纠纷,因此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财产做出协商,然后单独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之后再办理公证,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二)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四)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五)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六)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七)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八)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九)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二)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四)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五)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六)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七)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公证基本上一个礼拜工作日就能完成。
  
  由以上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对离婚财产公证时间等方面规定是比较严格的,而且夫妻之间如果为了以防万一,可能会在婚前就做出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后如果感情破裂的话,只要做一个简单的离婚财产公正就好。如果直接做财产公证的,时间一般为一个礼拜工作日左右,具体的财产分割标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等。
  
  


·一、夫妻财产析权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析权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二、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选择?
      家庭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80后70后,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根据数据分析,成都离婚率也有增长的趋势,双方一旦协商离婚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旦协商不妥,可能就要涉及到法律诉讼了,那么在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选择呢?下面来让我们我们说一说 一、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


·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
      分居协议是针对分居的夫妻而产生的,它有利于夫妻在分居期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夫妻有子女时,在分居协议中都会提及子女的的抚养问题。那么当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的问题时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细细解答。 一、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时该怎么办? 在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之前父...


·商家抬高口罩价格犯法吗?
      商家抬高口罩价格犯法吗?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显然是属于犯法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


·离婚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离婚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


·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恋爱阶段,可能双方都会感觉良好。而一旦结婚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婚后一方不尽夫妻义务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未尽夫妻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民法典》(202...


·男女一方悔婚结婚彩礼该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发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充足的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 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但是却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要想收养子女的,最好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手续,这样建立起合法的收养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


·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一、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在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一定要明确禁止结婚疾病,那么最好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这...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