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双方在欲离婚时,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由于我国西面婚姻法是于1982年颁发的,很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夫妻不知此时离婚该适用哪部法律,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故而绿树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协议离婚手续必经程序
  
  协议离婚手续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1=的规定,新婚姻法前结的婚,欲离婚,办理程序是适用修该后的法律规定,这也是由于我国新法办法,旧法时效原则的体现。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这个婚姻法上没有严格规定,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离婚证...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性别,民族 , 出生年月:年 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


·对于处对象女的花男的一堆钱后来分手了合适吗
      对于处对象女的花男的一堆钱后来分手了合适吗法律对处对象女的花男的一堆钱后来分手其是否合适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处对象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大肆巨额花费男方钱财,男方追究,就得退还部分钱款。如果不行可以起诉的。关于彩礼,法律有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分手,这个彩礼需要全额退赔。《民法典...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具体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中华...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如何惩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如何惩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随着其一天天长大,在生活、学习方面所需要的支出就会变得越来越大。而之前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可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那么此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


·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
      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社会风俗,自己的子女一般是最重要的,而国家也对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有相应的保护,如果夫妻离婚后也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该有一个怎样的归属,协商好以后便可以进行公证,那么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同意抚养公证...


·非婚生子女能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能随父姓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担保人期间离婚的情况下,担保的财产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父母近亲结婚有哪些危害?
      提到近亲结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同时也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但您知道父母近亲结婚会有哪些危害吗?而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父母近亲结婚会有哪些危害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


·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离婚面临的问题不少,其中就包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面。实际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常见。抚养费是对孩子基本生活的保障,作为父母,都有这方面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字。 一、离婚后女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