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生活协议书该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当今社会中,夫妻生活协议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协议。夫妻结婚后可能因为对财产的分隔、家庭责任的分担等各种情况需要通过订立夫妻生活协议书的方式来维持夫妻关系的和谐和保护双方的利益,那么夫妻生活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一篇范文。
  
  夫妻生活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
  
  (二)责任。
  
  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
  
  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
  
  (三)非公用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
  
  (四)子女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
  
  (二)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
  
  (一)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总之,夫妻之间财产的分配、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等各种内容都可以双方协商约定,夫妻生活协议书的订立因根据国家的法律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来订立。夫妻之间的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达成,不违反法律法规条例而订立的,经公证处公正后就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女性请三个月病假理由的依据是什么?
      无论在什么时候尊重都是相互的,我们步入社会当中当然希望能够获得身边的同事、朋友和用人单位的尊重,而且现在的公司在法律制度和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已经非常尊重职工的各种权益了,但不排除有少部分自己都比较不自觉的职工就是在利用国家的法律制度钻漏洞的,不想上班却打着请病假的理由。例如有人...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一般都会采用协议离婚,一般是到了协商不一致的时候才会在法庭处理离婚事件,解除婚姻关系,料理财产继承等事件。夫妻双方是可以选择离婚事宜的方式的,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民政部门,当其中一方决定应当由法庭来判决,就可以到法院处理涉及到的相关事宜。然后由一方作为原...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有哪些流程?今天给您普及一下离婚案件相关费用和流程的知识。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做为夫妻双方的男和女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为你是男的就多收取费用,也不会你是女方就精简了流程。所以此文同样适用于男方。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


·小孩没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小孩没满一岁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就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判决。但是,诉讼离婚的,有一...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不是指只有男方才必须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的话,那么按照我国法院的规定,其实女方应当按时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因为尽管夫妻关系已经结束,但是对孩子的抚养关系是不受影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


·离婚的时候保险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的时候保险是共同财产吗?离婚的时候保险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需要根据保险的类别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财产险(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离掉吗?
      原告史xx。 被告万xx。 史xx与万xx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史xx及委托代理人被告万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史xx诉称,原、被告于xxxx年x月相识,于xxxx年xx月x...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