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权的争夺后,抚养费也会成为原来本是夫妻的二人,相互争吵的矛盾。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有义务抚养他们成年。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那么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呢?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根据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也会对抚养费有所要求。
  
  抚养费一般是指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法》第36条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或母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和时间期限,可以让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可以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但是因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作出的协议或判决,不可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抚养费的意见规定:
  
  一、抚养费金额
  
  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考虑子女实际生活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的能力或者当地的实际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费用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是不得超过当年总收入的50%。
  
  一方无稳定收入,抚养费金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别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的方式
  
  给付一方可以按时给付,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
  
  可将其财务折抵抚养费。
  
  四、双方协商给付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商定子女跟随哪方生活并由抚养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够保障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至于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不予准许的。
  
  五、抚养期限
  
  给付抚养费一方给付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六、给付成年子女的特需要求
  
  还没有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应该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其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
  
  2、子女还在学校就读
  
  3、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七、增加抚养费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八、不得因换姓氏不给付抚养费
  
  父或母不可以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绝给付子女抚样费。
  
  九、诉讼期间抚养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父母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由法院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
  
  通过上述介绍,抚养费在孩子成长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父母不能因为任何条件而不付抚养费,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进行诉讼的。而到达一定年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孩子患病及其他的问题,抚养费还是需要付的。
  
  


·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男女要想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如果最终没有领取到结婚证,那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对于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我国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到底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是怎样...


·夫妻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怎么办?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某些客观存在的...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


·离婚起诉费用怎么承担?
      离婚起诉费用怎么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


·彩礼纠纷如何举证,如何确定原被告
      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结婚之后很快就离婚的男女,是最容易因为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而产生纠纷的。而在处理彩礼纠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么实践中,彩礼纠纷如何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纠纷如何举证 赠送结婚彩礼与一般的民事行为有所不同,赠与方不可能要求对方出具...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领证后若是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


·一、夫妻未离婚如何讨要抚养费?
      一、夫妻未离婚如何讨要抚养费? 讨要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讼,依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3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后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看: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人们的生活也富足起来了,因此名下拥有的财产,就不再仅限于现金、存款等等,还会涉及到房产、知识产权等等,而这其中不少人可能还会有公司股权。您知道,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共同协商原...


·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
      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很多时候家庭暴力的表现都是通过积极的伤害行为而实施的,因此就会够受害的一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此时不管是要求离婚还是追究其他的责任都需要对家暴伤害情况作出鉴定。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家庭暴...


·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
      有很多夫妻在生活方式和感情不合之后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什么条件符合协议离婚呢?已签订协议离婚反悔可以吗?协议离婚肯定是把财产等问题都协商好后才办手续的,是有法律效应的。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重大的决定,还是小心点好。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下介绍。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