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近些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相应的建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近些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相应的建筑安全问题也是您关注的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设定是必然要坚持的,我国关于工程制度监管有哪些呢?在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我国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所建立的相关条例,工程质量建设是必要的把关,涉及民生安全等多项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利于建设强大的祖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具体的完整的条例您可以参照条例,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工程建设是比较重视的,建设工程关乎民生,关乎经济发展,质量把关少不了,树立相应的法律条款有利于规避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现象,提高建设者的责任心,也推动着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工伤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
      工伤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就是可以拿到索赔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对于工伤认定有的时候是要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工伤认定后请法津授助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果呢? 一般是六十天内出结果。 工伤条款: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 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条条道路通罗马,国家经济的流通与发展离不开道路的建设。如今道路很多,人们出行方便,但是道路使用久了就会出现开裂、塌陷的现象,这并非偶然,而是长久使用日积月累的结果。所以要想把道路修建坚固,就要先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签订施工合同。那么,道路施工合同...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什么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哪些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这项规定是根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为对等原则制定的。因企业根据职工违纪的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对职工实施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正常辞退的行为和职工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作出的辞职、自动离职的...


·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
      众所周知,在成为一家公司的正式员工入职工作时,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入职协议对于劳动者和企业而言都十分重要,起到保障双方利益的作用。那么入职协议中包括哪些内容?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下面的文中将具体介绍正式员工入职协议的范文内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居...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承包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众多劳动合同中的其中一种,就如它字面上的意思一样,没有规定劳动期限。现在有一部分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很多不理解的地方,认为它不能解除或者不能变更等。而且,也有一部分人不怎么会使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哪些?我们为...


·园林工程承包合同标准范本
      园林工程承包合同标准范本 工程承包都是需要签订合同,因为这样才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并且能够将双方的一些附加要求与条件都一一的罗列出来,这样在这件事情上如果出现了矛盾,可以拿出合同来,证明咱们是有据可依,而园林工程承包也不例外,这里就给您一份园林工程承包合同标准范本,具体内容可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啥2023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啥2023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啥 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的一个子项;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