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盗窃哪些东西可构成盗窃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生活中有些人行为习惯不好,因此就出现了一下小偷小摸的行为,但此时偷窃的财物价值也不大,因此也就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释出台,与1998年的盗窃罪司法解释相比,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大幅提高,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部分发达地区的标准更高。是否一定要达到认定标准才认定为犯罪呢?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言下之意,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即使是小偷小摸也构成犯罪,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条: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二、盗窃哪些东西可构成盗窃罪
  
  除刑法第264条对盗窃罪作出直接规定外,刑法其他条款和一些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下列盗特定财物的情形,如果构成犯罪,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刑法第196条第3款)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刑法第210条)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刑法第265条)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关于对拨打境外色情电话定性处理的批复》)
  
  (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8项)
  
  (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刑法第253条第款)
  
  (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案件定性问题的批复》第2条)
  
  (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项13?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即使是小偷小摸其实也是会构成犯罪的,那之后就会以盗窃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盗窃的数额或者情节进行量刑处罚。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的行为
  
  


·徐州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在不同的地区,即使两人都是犯的贩卖毒品罪,并且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最后的量刑处罚也有可能有所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地区关于贩毒的情况不同,因此详细的量刑就有可能不一样。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徐州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在...


·绑架罪的既遂怎么处理
      绑架罪的既遂怎么处理 一、绑架罪怎样才算既遂 定该罪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是否真正控制、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是否威胁了被害人的身体安全。故而,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绑架者的身体安全处于一种危险状态。那么,不管行为人在客观...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 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 吸毒会患艾滋等多种疾病,使身体大脑不受控制、出现杀人、自杀行为,一旦成瘾会挥霍财产,非常难戒掉,千万不可尝试吸毒。我国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的处罚规定吗?吸毒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行政罪,按照法规处以拘留和罚款。未成年吸毒会被如何处罚?以下是相关法...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一、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五种: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五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众所周知,《刑法》中对各个犯罪的量刑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但在现实中,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可能还需要具体参考更为详细的量刑标准才可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17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


·法律上父母遗弃孩子是什么罪?
      一、法律上父母遗弃孩子是什么罪? 法律规定,父母又抚养孩子长大的义务(抚养到18岁)。因此如果父母遗弃孩子,这是有罪的。父母遗弃孩子犯了遗弃罪,如果孩子因为父母的遗弃而死亡或伤情严重的,父母还会涉及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二、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


·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


·刑诉法146条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刑事诉讼法也是具有十分的权威意义。很多人对于法律条文是不了解的,但是作为公民,还是应该要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本文详细为您阐述刑诉法146条是怎么样规定的,以及这一条条文的相关解释。下面一起来看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人民...


·缓刑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
      对于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可以说是很有利的,毕竟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了。但被判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一般只有顺利的通过了考验期内的考察,那么才能最终不执行刑罚。而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那到底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