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确认构成交通肇事怎样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行为只有在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才会对行为人作出判刑,也就是说如果无法认定构成犯罪的话,此时也就不可以进行刑事处罚。那实践中确认构成交通肇事怎样判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肇事怎样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额超过30万元。
  2、下列情形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
  3、因逃逸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对国家公共管理制度的破坏,因此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法律领域的问题,相互不能替代和免除。但是,交通肇事以后是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作为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现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因此,交通肇事以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死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尽量获得死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对于定罪量刑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毕竟普通人对刑事犯罪了解的都不是很多。但不管是构成怎样的犯罪,其实法律中规定的量刑都是不太一样的,因为实际的犯罪情节不一样,如果都将量刑标准统一的话,势必就会对其中的一些人不公平,而作出的量刑也是不合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在我国,如果不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一些交通事故的。出现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司机的车辆扣留,扣留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必须要予以遵守但是许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新交法规定,...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


·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校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在该修正案中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目的在于减少此类交通事故。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详...


·一、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会怎么处罚?
      一、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会怎么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


·著作权在哪里提交申请?
      著作权在哪里提交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要怎么办
      在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那么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其实也就是在实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 1、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