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例文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诉讼十分常见,很多夫妻未考虑好婚姻问题且尚未了解对方就与其结婚,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走上法庭,分割财产。判决结果生成后,却反悔离婚或为证明婚姻尚未破裂进行上诉。开庭时无暇顾及庭审,选择由代理人或代理律师代为申诉。以下案例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用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的情况:
  不同意离婚一审代理词示例:
  尊敬的审判长:_______接受本案被告甲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甲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现提出如下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原、被告婚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1、婚姻基础方面:原告乙与被告甲原系_______职工,是同事关系,双方对彼此都比较了解,_______年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恋爱后不久,原告乙就搬到被告甲的_______与甲一起同居生活。也就是说双方是自由恋爱,恋爱接触的时间比较长,恋爱期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双方决定结婚是经过充分而且慎重考虑的。因此,不存在原告起诉状中所说的“婚前缺乏了解”。2、婚后感情方面:_______年_______月,双方登记结婚。也就是说原、被告自_______年恋爱,至今已有_______年之久。婚后,原、被告二人关系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共同上班工作来维持家庭生活。因此,不存在原告起诉状中所说的“结婚后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的情形。3、_______年,原告乙曾经在_______因_______进公安局_______年,_______,被告甲念及夫妻感情,原谅了乙。因此,可见原告与被告是有很深厚的夫妻感情的。4、双方结婚后_______年之久的时间,双方没有孩子或者说都未积极要孩子,原因是当时被告甲要求双方去检查身体,原告乙在_______院检查为精子成活率低于_______,而被告甲一切正常。因此,原告起诉状中所说的“被告一直逃避做妻子的责任至今不愿为原告生育”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事实真相的,这也恰恰说明了被告甲念及夫妻感情而表现出来的大度胸怀。5、因被告甲单位分给甲的宿舍被拆迁,拆迁单位给了_______万元的补偿款。原、被告双方为了家庭的共同幸福,用补偿款交了首付,又向银行贷款_______万元,购买了位于_______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出租后每月以租赁费还贷款即以房养房。这也说明了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比较好的。6、根据向被告了解的情况:在原告向_______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后,双方仍然在一起居住生活,被告仍然为原告做饭、洗衣服等,照顾原告的生活起居。被告在家里也多次向原告承诺到法院撤诉。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也就说假如、即使双方因为一点小事争吵过,双方之间的分歧、矛盾也是可以调和的。代理人认为:夫妻双方产生争执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不能因为产生争执就如同原告一样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任何一起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肯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分歧,这些分歧要么表现在事实认定方面,要么体现在法律适用方面。如果说,分歧的存在就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么,依此逻辑:岂不是凡是夫妻双方有一方希望离婚法院均应判决离婚吗?应该说虽然现在原、被告对簿公堂,但是双方完全有和好的可能。被告现在不同意离婚,就已经表明体谅了原告的难处,并希望两人重归于好。只要原告能够充分认清到自己在处理这次事情中的不妥之处,并勇于改正。双方肯定能够和睦地生活在一起。而且,被告表示愿意为维系感情和家庭付出更多地努力和心血。希望审判员本着维护正常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理念,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以及感情是否破裂有疑义时应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则,依法判决不准离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恳请法庭给予当事人化解矛盾、维系夫妻感情、建立和睦家庭的机会。)
  二、原告诉称“被告曾经多次提出过离婚,均未达成协议”无任何法律事实依据。
  
  相反只能说明原告在与被告夫妻共同生活_______年以来,家庭经济条件已开始好转后,原告认为被告不再配做他的妻子,思想道德开始腐化堕落。原告为了达成与被告离婚的目的,造谣生事诬陷被告。因此,被告才是本案的真正受害人。
  三、家庭共有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7条第二款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以及《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婚案件中,照顾妇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是处理家庭共同财产的重要原则。本案中,被告作为一名女性,自结婚后一直上班工作,下班后在家中料理家务、为原告洗衣做饭,孝敬父母,全力支持原告,在结婚的_______年来,为家庭付出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被告虽坚决不同离婚,但法庭假如判决离婚,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由于被告没有任何技能,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有住房。离婚后将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况且根据今天法庭调查,夫妻感情危及是因为原告的喜新厌旧的不道德行为所引起的,原告对此负有重大过错。法庭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时,应依法给予被告充分的照顾。综上所述,从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离婚诉讼的被告或原告代理人一般会陈述离婚案代理词,表明为何坚持上诉。上述案例被告为不同意离婚,通过原被告双方日常生活感情、生育问题、购买房产等方面说明他们之间是有婚姻感情的,无需离婚。关于财产问题,代理人表示被告属于无过错方,不应少分或不分得财产。若有离婚诉讼问题可找的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出庭。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离?
      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该怎么办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换句话说,对于夫妻个人的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分割的。而此时分割夫妻财产就有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要是遇到离婚财产分配不均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 协议离婚已...


·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一、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为很时髦的词,在本人接待咨询及与朋友聊天时经常要听到这个词。咨询者往往开头就说: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所以我要与他或她离婚。当本人问道:你有什么证据吗?大多数又哑然,根本拿不出相应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就根本谈不上主张赔偿了。因此,如何了解收集...


·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吗
      强制执行是不能涉及妻子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


·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
      不管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里想要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都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才行。不过,起诉离婚中需要的材料可与协议离婚需要的不同,那到底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


·一、对于没结婚退彩礼可以吗?
      一、对于没结婚退彩礼可以吗?是可以的;没有结婚,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年?
      父母都非常关心子女,抚养费就成了他们特别关注点,而且因为国家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法律也有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不再同居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2017年的婚姻法已经出台,那么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年?请往下看。 一、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父母对未成年子...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并且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做出最后的裁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不妨做个了解。 一、离...


·申请离婚时如何离婚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双方应当享受的权利,但是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有些人为了使另外一方可以少分割财产,从而对应该分割的离婚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处分等等,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另外一方的财产分割,还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对此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就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那么如何离婚财产保全呢...


·婚姻法小孩抚养权改姓手续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小孩年龄尚小,通常会由女方抚养。而按照我国传统,小孩的姓氏是跟男方的,女方拿到小孩抚养权后,是可以改姓的,改为属于自己的姓氏。当时,女方给小孩改姓最好和男方商量下。那么,婚姻法小孩抚养权改姓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婚姻法小孩抚养权改姓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