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费一般是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以法律规范对抚养费的规定,约定孩子抚养费的金额,继而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会支付孩子的正常费用,那么此时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另一方完全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
  二、法律规范对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双方分居或离婚而免除和灭失,这是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都有一个渐变过程,有的夫妻在感情出现裂痕时,就会出现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在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到最终离婚的过程中,有的夫妻会分居生活,有的虽仍共同生活,但彼此经济独立,这就为夫妻一方逃避抚育义务提供了便利条件,而这种不作为也直接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故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实践中,有些人会辩称双方尚未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未尽抚养义务而间接增加的收入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故无须单独支付抚养费。笔者认为, 如果简单地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对抗“婚内抚养费给付”,就等于纵容了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些人就会借机逃避法律义务,甚至会以此作为强迫另一方同意离婚的法宝,使另一方被迫以违心地同意离婚为代价来换取对方支付的抚养费。夫妻虽未离婚,但目前的状况属于分居,经济彼此独立,孩子基于亲权要求父亲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不应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与否而改变;因此,不能人为地将“父母离婚”作为子女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因此,一旦查实夫妻一方确未履行抚养义务就应判令其支付抚养费,以维护子女和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子女有该等权利,这是无庸置疑的,但在诉讼实务中,配偶一方是否主张,是否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婚内子女抚养费,似无定论,有的法院支持,有的法院不支持。但笔者个人认为配偶一方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如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应以支持为佳。根据我国法律规范的规定,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以夫妻关系是否存续为基础,故而若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支付孩子费用的,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就回答了“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这个问题,对于拒不支付的,也可以提起法律诉求。
  
  
  


·殴打军人家属什么后果
      殴打军人家属和殴打普通人在法律上没有区别。军人家属是按照国家政策,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办理了随军手续,来到军人工作地市生活、工作的人员,其身份与普通公民没有区别。《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
      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夫妻不和总是很常见的,但如果发展成家庭暴力就涉嫌违法。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律。但是,仍有很多人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问题比较疑惑。那么,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判定家...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没有责任感的花心男女视婚姻为儿戏,与多个不同异性建立婚姻关系,有些是受封建习俗毒害导致近亲结婚,有些是刻意欺骗、婚前隐瞒病情的...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 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


·一、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了吗?
      一、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了吗?抚养费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人身关系存在的,人身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基于人身关系的债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追要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案件往往也存在不同的判决结果。赡养费、抚养...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刑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二、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是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不用公证,同样会受法律保护的。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