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只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由法院直接根据案件的事实决定是否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对于如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具体如何进行举证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就有人问,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因
  
  向法院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当事人不能自主达成协议离婚。这主要包括对于是否离婚存在争议,对于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两个方面的争议。
  
  
  二、诉讼离婚的步骤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对于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问题的答案即当事人对离婚存在争议。另外在诉讼离婚主要包括三个环节,首先,在起诉环节,当事人需要符合法律关于起诉的规定;其次,在审判阶段,需要当事人进行准备并参与庭审;最后,在判决阶段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


·最新的婚嫁假期政策规定多少天?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冲破重重阻碍选择结婚,而新婚夫妇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结婚时的婚嫁假期规定多少天,婚假规定基本上有什么,很多人在法律这一方面的知识还是比较匮乏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嫁假期政策规定多少天?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


·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调解失败的话,那夫妻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就要看法院的判决了。而此时法院作出判决也并非是随心所欲的,而是需要在法律规定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此时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该怎样处理,是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解决婚前财产矛盾,有助于帮助夫妻婚后生活质量的提高,夫妻关系的稳定以及遇到离婚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都很重要。那么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不可以跟孩子的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我家大门口被别人堆了很多大石头我能报案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哺乳期妇女可以拘留时间是否有规定
      哺乳期妇女可以拘留时间是否有规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一、最新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
      一、最新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