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下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一、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三、哪些原因导致楼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1、开发商的项目建造周期过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目体量过大,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最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有的项目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目,越靠后开发,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房子最终到达购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大大的“缩水”。??2、资金短缺,土地闲置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一个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商,也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资金链条的不完善,资金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开发,一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真正开发建成后,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地块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最后一个接盘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来短。??综上所述,针对很多购房者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我们给出了回答。楼房是建立在住宅用地上的,按照规定,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是70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70年产权。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不过购房者不用担心,国家是不会强制收回的。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实际上潍坊市区的市民们都是应该清楚的,现在宝通街一共是分成新旧两种不同的,但是根据潍坊市相关工程的规划图纸来看,不论是新宝通街还是老宝通街,目前都被潍坊市政府列入了要征用的范围当中,所以在宝通街居住和经商的这些民众们会比较关注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地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故而在我国,各地的经济不产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参照该标准进行制定的。政府在征地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从事活动。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上下几千年来,土地一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有资源。人民群众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对土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在我国对土地征收进行相应的规定,对相应被征收土地的被征收者的土地进行明确的补偿机制。我国在进行这类补偿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法律进行相关补偿的。下面我们就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枝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枝江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马家店街道办事处,仙女镇烟墩包、仙女、金湖、覃家坡、屈店、桃花垱、金山村,董市镇平湖村、董市社区、福星、双湖、石匠店、石港桥村,白洋镇、顾家店清水溪、马家铺、李家湾、高殿寺、天螺寺村,问安镇龚桥、万店村...


·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办理离婚的地方叫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在民政局。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国有出让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依法保障和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积累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很多重庆老百姓对征地政策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浅薄认知,大多数人不了解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征地离公众比较遥远,但是一旦真正面临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清楚补偿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