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和案情有关的财物、文件,可以按照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在办理查封手续的时候,应该多人在场,并形成清单保存。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查封、冻结财产方面有具体的条文规定,主要分布在第141条到145条。那么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二、刑事诉讼中查封期限最长是多久?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三、哪些财产可以被查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1、犯罪所得及其孳息;2、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3、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到145天对查封、冻结进行了明文规定,其中刑诉法141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和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财产、文件等。但是要妥善保管,不得调换、破坏和损毁等。按照规定,冻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对于冻结的财产,经查和案件无关的,应该在三天内解冻,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犯罪分子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


·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辩护书应该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实不清、证据...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因此,法律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采用了分类的方式予以规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犯罪人希望发生犯罪结果的意图不同,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必须在犯罪...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讲,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


·刑法中拐卖儿童罪有死刑吗?
      刑法中拐卖儿童罪有死刑吗?会判处死刑,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提起上诉...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刑诉法77条内容是什么?
      很多人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别的诉讼,法院一起判决是否可行表示疑惑,最新刑诉法77条相关规定有规定了当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物质受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这条法律条文规定的还有什么具体的相关释义吗?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下。 人民法院、公安机...


·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社会风气真的是道德败坏的一种极度的表现。比如说有一些淫秽表演视频,可能您在网上面也有见到过,违法犯罪分子组织他人来进行淫秽表演,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淫秽表演视频的急速传播,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