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析产时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今离婚已经很普遍了,过去的几年里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在增加,原因一方面是人们的婚姻观念改变,另一方面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在离婚时问题纠纷一直困扰着离婚夫妇,最主要的是财产特别是房产的分割,在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离婚房产析产时间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一、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产需要多长时间对按揭房产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办理析产需要的时间在每个流程中都不同,一般需要的时间如下: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单日即可办理完成。);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完税后即日可取。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分割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可双方协商完成,由于整个流程比较多而复杂,需要花费的时间也就比较多,如果能双方协商完成自然是比较好的了。二、有房产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离婚房产析产吗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2、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3、房产贷款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4、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主要是看实际在办理手续,开证明等消耗的时间。一般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最好是自己协商,法院会以协商的结果为准,只要双方都同意协商结果,保证双方的利益,也能很好的解决纠纷问题,不必要去消耗时间在处理证明等手续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人继承房...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


·离婚时小产权房屋怎么过户?
      离婚时小产权房屋怎么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这个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可能...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中国老百姓生活日渐富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名下拥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同时也意味着房产合同纠纷也会相应的日渐增多。在购房者一方和售房者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后,其中房产违约金是约束双方的重要的一环,那么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又是多少呢?的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您...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更为合适
      很多男女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先入手一套房子,这样日后好当做婚房使用。但由于此时男女之间尚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结婚前买房的,暂时无法写两人的名字。那此时男女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更为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套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吗?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吗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有哪些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如果购房者能够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签订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能保护自身利益的。 (一)购房者要注意关于定金的约定。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所以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要办理不动产证。 1、不动产证是房产在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