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方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不仅关系者企业单位的经济收益,且也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故而与工程相关的个企业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控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验收,一般来说,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方面?
  一、建筑工程的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通过与现行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所见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所以在施工中要加强质量控制,整体提升工程质量,使质量验收轻松过关。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哪些方方面?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为了保证工程验收的效率,工程在验收之时,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建验收。一般来说,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拟定承包合同之后,会拟定一份质量标准,确定验收项目的标准,且不同的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
  
  
  


·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的?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存在风险,可能会因为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情况,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工伤进行赔偿,需要对他们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人们往往会有疑问,工伤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收费,费用由谁来支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 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收费的 工伤伤残鉴定...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


·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
      一,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


·2023年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区别有哪些?
      2023年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区别有哪些? 1.绩效工资的发放频次为月;绩效奖金的发放频次为月、季或年,更多是一次性的奖励; 2.绩效工资是绩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BSC、KPI及360度考核等)的结果,一般是做减法; 3.绩效奖金在多数企业中是基于月度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3.填方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4.填方和...


·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一、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应该从入职后第一个月就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入职,并且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一般是要毕业了,并且年龄年满16周岁,并且在用人单位工作、上班;符合签订劳动合...


·一、劳动者?
      一、劳动者有哪些忠实义务 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期间内,为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注意、保密、服从、增进利益等为主要内容,劳动者应履行的各种行为,包括积极作为义务和消极不作为义务。 (1)劳动者忠诚义务中的作为义务:即劳动...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怎么办
      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因为这属于违法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