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后,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败诉后将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可是待到孩子成年后也没有收到相应的抚养费用,这时候就想要起诉对方,那么追诉抚养费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我们通过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追诉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两年。
  
  
  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追加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
  
  
  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数额确定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相关费用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想要起诉没有得到的相应抚养费用,追诉抚养费的期限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以随时主张,但如果满了18岁后,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该时效后,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如果对相关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对于离婚时判定孩子归属结果不满意的可提交证据申请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现在扶养的一方其抚养行为对孩子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危害。由于离婚时已经通过经济、抚养能力、教育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决定了抚养权归属,所以再次申请要提交新的证据,协商出结果后填写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


·破坏他人婚姻犯法吗?
      破坏他人婚姻犯法吗 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和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根据法律规定,小三不拥有两个结婚证,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婚...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没离婚男孩抚养权若是父母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任何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在审理案件...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一、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时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达成的以...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也有可能由于生活当中的种种不顺和其他原因决定离婚。不过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没有结束的,成了一定的协议就仍然需要对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我国离婚后找不到人抚养费怎么要?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必须给付抚养费的,男方的行为...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


·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夫妻离婚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当有些事情谈不拢的时候,就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有时候,一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也不想对财产进行分割,于是面对另一方的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一般夫...


·男女有事实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男女有事实婚姻的特征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监护权...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