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聘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离婚律师怎么收费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需要争取一些利益,就包括财产、子女抚养权等等。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也是要收费的,那到底离婚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诉讼离婚律师收费不一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比例的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争议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或者没有争议财产的就只收取基本费用5000元,而超出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部分则需要根据一定的比例累计收费。也就是说,若案件争议金额没有达到10万元,或者没有争议共同财产,律师的收费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为50万元,除了收取起步价5000元外,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即40万元)则需要根据一定比例累计收费,这个比例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而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 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二、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可以说各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委托离婚律师的事项不同,这些都会导致最终律师的具体收费不一样。而实践中,针对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法律中规定的程序不同,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国统一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作出了规定,如果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则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而作为劳动者,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自己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才能知道单位给付的加班工资是否有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一般来说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请一起在...


·单位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


·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很多企业对于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因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对于受害者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都是巨大的损失,但是在工伤鉴定就是要保障受害者的权益,那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 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保手续时需要。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


·分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接工程可以吗?
      分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接工程可以吗?分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接工程是可以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法律依据:1、《民法典》(自2021年...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只能按该鉴定的结论给予工伤待遇。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支付并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在哪里?改革开放后,我国各个城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市场竞争也愈演愈烈,建筑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对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这两方面进行更好的完善,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地位。也许有人会问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到底有...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工程的建设离不开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相关方会进行质量的审核,一方是施工方的自查,另一方面的是相关部门以及验收部门进行质量核查和验收,其中对于检查项目,就需要合同来保证,这就是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合同规定了检测的项目,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用以确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所履...


·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后,有的人会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的拿的却是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这两个在含义、作用上都有所区别。最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失业金,离职证明却不可以。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