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这部分人,这部分人一般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而要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同时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二、什么情况下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们需要先知道此时不是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夫妻之间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在计算抚养费数额的,同时也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才行。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


·一、重婚罪判几年是合法的?
      一、重婚罪判几年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确定 1、与一方挂号成婚,与别人又挂号成婚...


·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改变监护权。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另一方要求可以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就是拿出证明下列情...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诉讼离婚过程中,若最终是由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则此时法院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书,其中明确判决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没有拿到离婚证心里还是不踏实。那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


·在我国离婚抚养权怎么归女方
      在日常生活当中,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核心,即使父母离婚,但是对孩子双方肯定都想争取到抚养权。不过怀胎10月,孩子对于母亲的意义来说更为重要。很多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女方不放心把孩子交给男方,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我们将对在我国离婚抚养权怎么归女方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