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之后,双方都有权利再婚。而再婚夫妻如果离婚,同样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来说,再婚夫妻在结婚时可能双方均有房产,也有可能只有一方拥有房产,那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将再婚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形作了说明,欢迎阅读了解。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该处房产是再婚夫妻在婚后购买,则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应进行均分,但如果该房产为其中一方婚前购买,且婚后并不存在贷款的,该房产应为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双方死亡房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


·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上海本地人买房条件 所谓上海本地人,是指夫妻二人有一人为上海户口或者购房者本人是上海户口,这类人在上海买房虽然没有社保要求,但是对于房屋购买的套数是有一定限制的。 1、(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


·一,有关当事人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有关当事人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2016年需要安排孩子在北京上学的家长们,你知道16年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吗?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近日有不少家长咨询这个问题,如在某个区租房,要证明在某区租房都需要提供那些证明材料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根据15年幼升小政策,不管是那个城区,只要你没有房产又想在北京上学,首先...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是合同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良好的合同管理和备案制度的建立,会使合同更加高效、合理的管理和发挥它的作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细则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为当事人申报房...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金比较大,同时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时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日后也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要是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药店高价卖口罩显然属于犯法行为,公民可以直接举报处理,因为疫情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很多一线的医务工作者都非常的缺乏必须的防护口罩,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故意提高口罩销售价格的犯法行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离婚是您熟悉的话题,现如今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很多,其中最大的是房产的纠纷,离婚要把房产的归属权问题解决好,不然很难离婚。房产也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对于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您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如果确实存在着违约的事实,是可以打赢的。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出卖人反悔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定金和进行赔偿后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已抵押的房产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那么现实中这个已抵押的房产如何购买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已抵押的房产如何购买 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