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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备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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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就正式建立起劳动关系,有些地区的劳动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携带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关系备案。那劳动关系备案是什么意思?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在下文中进行回答。一、劳动关系备案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备案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将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存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否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对其法律效力都没有影响,但有些地方会要求企业将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登记之后劳动管理部门也可以对企业与劳动者进行更好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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