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需要走赠与(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较多金额的税费。而婚后加名则不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的规定,不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通过上文我们知道新《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很大的区别,在婚前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在加名的过程与婚后加名的性质不一样,导致婚前加名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而婚后加名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需要一点工本费就可以了。
  
  
  


·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
      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有些人可能会受到回香港的一些相关内容的影响,那么无证回迁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我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是没有证件的回迁房可能并没有受到合法的保护。详情请看下文。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回迁房可以...


·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率越来越高,将要离婚的双方为了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吵得不可开交。那么到底是如何分配房子和抚养权的呢?在法制社会,当然要用法律说话。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房子怎么分配,就要看那房子是夫妻...


·房屋质押贷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
      房屋质押贷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厂房拆迁补偿,一直都是拆迁补偿问题中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相比于普通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厂房面积大、设备多以及厂房后续相关经营生产的问题。那么,厂房征收补偿方案是怎样的呢?现在的我们为您解答。1、 拆迁资产补偿:土地补偿,为承租人的企业,...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房屋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保障。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因此需要对租房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


·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
      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 一、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 1、提早通知房东,以...


·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一、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无证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需要根据房屋的合法性质来确定,如果房屋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但是如果房屋是违法的,那么拆迁时是不会有补偿的。   1、属于合法建筑,...


·在购房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要求
      在购房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要求其退还定金或者是退房时,开发商会找各种理由不同意。这只是房产纠纷的一种情形,那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房产纠纷主要包括了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纠纷主要包括了哪些 1、房屋产...


·小产权房房东可以收走吗
      可以。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如果原房主想要把房屋收回是可以的。但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