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窃犯罪活动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这类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会由人民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还会一并处以罚金。作为附加刑,罚金应用的十分普遍。那么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附加刑的,如果主动交纳则交给判决法院(刑事审判庭),如果主动交纳则会移交执行局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服刑人员的监狱,看守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社区矫正机关都可了代为接缴纳的罚金。罚金作为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所谓“一次或分期缴纳”,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决的罚金总额,在规定的期限内,裁决一次或者几次缴纳均可。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缴纳罚金,规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可强制其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压、冻结等。但是,如果罪犯遭受到不能抗拒的灾祸,如地震、水灾、火灾、车祸、家庭成员死亡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一、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并没有对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做出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看,罚金基本是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缴纳的,看守所、监狱等机构都可以代收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罚金,可以提出减免申请。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


·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刑事抗诉是有可能改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什么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什么?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可以避免错案,可以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对诉讼案件进行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差的情况。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是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互殴中过失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的刑事案件中,会有关于处理故意杀人的案件的情况。故意杀人是属于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毕竟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权。但是在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中,会有几种特殊的判决,比如说,假释,缓刑等。那么,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 一、是否判处缓刑要看具体的案件情节,故意杀人罪一般是不能判处缓...


·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下内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


·监视居住开庭一般是判处缓刑吗
      监视居住开庭一般是判处缓刑吗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


·法律规定拿刀砍人判刑多久
      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人尚失生育能力是重伤等等.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