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干预政策主要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家庭暴力干预政策主要有哪些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是对女性歧视的一种残渣余物。尽管在当今时代,仍然有很多女性在遭遇了家庭暴力以后,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致使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遭受了巨大的损害。抵制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是需要社会和国家相关人员一起努力的,下面我们将针对家庭暴力干预政策主要有哪些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家庭暴力干预政策主要有哪些?
  1、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法,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同时积极鼓励公、检、法、司机关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调动警察和律师在制止和反对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研究表明,没有法律保护,公安司法机构的不干预是导致家庭暴力行为长期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2、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⑴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美满的家庭生活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⑵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界定、研究和宣传,家庭暴力的内涵,不仅包括武力,还包括心理方面和性方面的内容。⑶夫妻冲突绝对不可以动手,夫妻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寻求非暴力的解决途径,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⑷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这是对妇女权利的侵犯。⑸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活动。众所周知,中国的某些文化习俗和传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因此,要改变旧有的文化传统,必须建立一种新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文化氛围,这就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3、在社区层面(或村委会)开展家庭教育,传授夫妻和谐相处之道。在社区层面,大力推行家庭教育项目,一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让夫妻互相学习解决婚姻冲突的非暴力方法。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涉及千家万户,有了法律和司法干预,并不代表家庭暴力现象会自动消除,还需要千千万万的夫妻共同努力,才可能改变。4、建立并开展针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辅导服务。我们认为需要发展社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心理辅导师的作用,对使用暴力者和受到暴力伤害者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让他们在一个安全的信任的环境中,学习夫妻和谐相处的方法,调动夫妻双方参与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针对那些有特别需要的人来讲,应该根据个体需要,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而努力。5、政府拨出一定的经费,支持全国性机构和民间组织开展对受害者的庇护服务和心理咨询活动。6、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反对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的内容,改变传统的男强女弱的社会性别期望,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从儿童时期开始,就培养孩子们学习用非暴力的方式是不可以接受的。7、妇联在社区宣传和教育中,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出面协调和组织一个集妇联、街道、派出所、法院等部门的合作机构,专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使人们意识到,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重要的关系到妇女权益的社会工程,需要通过您的力量来解决。我国为了彻底抵制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目前主要的干预政策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在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展家庭教育、政府每年会拨出一定的经费,对受害者进行心理咨询等等。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沟通,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绝对是对我国法律的一种漠视的无知行为。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行政不作为不会给出赔偿的,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


·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份吗?
      离婚更多的时候不是解决自身情感问题,而是在双方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之上,很多时候在这两方面问题解决上会产生不少纠纷,而在分财产时孩子也是家庭一员,是不是要给孩子分一份一直是很多人的疑问,那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对于夫妻共同...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一、申请贫...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的,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正式的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婚内...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不仅要对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同时也要决定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旧需要他们的抚养,成年后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呢?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付的方式 父母...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时代的发展也加速了离婚的速度,许多人闪婚后又闪离,而有孩子的人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由于双方的经济问题,就会考虑关于双方轮流抚养孩子的问题。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下关于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离...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如果子女需要报考公务员的话,醉驾可能就会对子女造成影响了。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有的人不知道在离婚之后,其实也是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导致争夺抚养权异常的激烈。但也有那种协议离婚的夫妻,之后要求更改抚养权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更改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


·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
      不同的国家虽然都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确定法定婚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自然也是不一样的。那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一般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呢?要是申请结婚的男女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的话又有怎样的后果?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